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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化工学院毕业设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

作者: 时间:2012-05-10


毕业设计是培养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教学环节,是实现教学、科研、社会实践的结合点,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提高对未来工作适应能力的重要实践。为提高毕业设计质量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:

一、化学化工学院对毕业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

1、化学化工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由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

(1)审查、批准各专业拟定的“毕业设计大纲”和“毕业设计计划”。

(2)对教研室组提出的毕业设计题目,组织了学院教学指导小组有关专家审题、 并批准。

(3)处理毕业设计工作中的其它有关业务问题。

(4)批准各专业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。

2、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设计具体组织安排工作

(1)编写毕业设计题目汇编,并及时报校教务处。

(2)组织毕业生选毕业设计题目工作。

(3)安排好毕业设计教室、毕业设计考勤等工作。

(4)组织并安排好毕业设计答辩工作。

(5)负责收集毕业设计原始资料,并登记后入库。

3、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,由教研室分管实践教学主任具体负责

(1)组织各专业教师选定毕业设计题目, 经审核后于毕业设计前一学期最后一个月报学院秘书处。

(2)各专业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进展情况,及时解决毕业设计中的有关事宜。

(3)拟定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,在毕业设计答辩开始前一个月报学院。

(4)填写好有关毕业设计表格,将毕业设计资料按班级学生名单收集交学

院教学秘书。

二、选题

毕业设计选题是否得当,工作量是否合理,是毕业设计顺利进行的关键,选题应遵循下列原则:

1、应从培养目标出发,有利于巩固、运用和拓展过去所学知识,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,有利于对学生进行较全面的训练。

2、尽可能结合生产、工程、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,也可以专题研究性和理论研究性题目等。

3、毕业设计题目的范围和深度,要符合对学生知识和能力共同培养的要求。题目难易要适当、工作量合理、过程完整。

4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必须实现一人一题。

三、指导教师职责

1、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, 可安排助教协助指导。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不超过8人。

2、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好按学院统一格式的毕业设计任务书,并打印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发给毕业设计学生,一份留在教研室,一份交学院资料室归档。

3、毕业设计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开始时下达给每位学生。

4、学生毕业设计期间,每位教师每周至少指导学生一次。

5、指导教师应按照毕业设计进程逐一进行检查。毕业设计答辩前对每一位学生毕业设计进行全面检查,进行批阅,写出评语,符合毕业设计质量要求后,方可参加毕业答辩。

6、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进行中认真填好毕业设计指导书,并同毕业设计成绩一起交学院教学秘书,经审查合格后由学院资料室存档。

三、学生

1、学生要认真、塌实、刻苦钻研,要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内容和工作量。

2、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应遵循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,对参加毕业设计时间不足三分 之二者,不能参加毕业设计答辩。

四、其它有关毕业设计考核、答辩及成绩评定等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化学化工学院

2012年5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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