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邦普教育奖”是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在湖金沙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,分为“成绩优秀奖”和“教育励志奖”两类,于每年11月份进行评选颁发,其评定条例如下。
一、基本原则
1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2、企业捐赠专款,专款专用的原则。
3、学生自愿申请、民主评议、逐级认定审批的原则。
二、授奖对象
湖金沙在籍大二至大四全日制学生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专业;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,成绩优异;热爱劳动,认真参加社会实践;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勤俭节约,综合素质全面发展。
2、参加评选“成绩优秀奖”的具体条件:
本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:
(1)本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;
(2)在校级及其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者;
(3)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者;
(4)获市级及其以上竞赛前三名者;
(5)其他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。
3、参加评选“教育励志奖”的具体条件:
(1)湖金沙贫困生入库学生;
(2)为人正派,要求上进,生活俭朴;
(3)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一学年内无补考现象;
(4)积极参加学院班级活动,遵守校规校纪,未受过任何处分;
(5)经常为专业实验室提供服务。
四、奖励标准
评选成绩优秀奖10名,奖金每人2000元。评选家庭经济困难教育励志奖10名,奖金每人1000元。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足10人,根据余款增加成绩优秀学生,每人奖励2000元,直至所有捐款发放。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者,享有申请邦普奖学金的同等权利。申请“成绩优秀奖”的同学不得同时申请“教育励志奖”。
五、评选程序
1、每年根据企业意愿及参考各年级人数比例等因素,确定专业的奖励总人数,有意愿申请相关奖励的同学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。
2、评选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,从中挑选获奖者候选人。
3、材料化学专业教研室根据获奖者候选人的综合情况,经学院领导会同企业领导审核通过,确定获奖人选。
4、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后报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核准,并由总经理或委托公司其他领导来我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及证书。
六、材料报送
1、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(见附件)纸质版2份、电子版1份。
2、申请人需提交佐证材料纸质版(一学年成绩表、立项项目、专利论文、获奖证书等)1份。
3、所有材料签字盖章后,请于2022年11月14日前交至金沙2004路线js5化工楼A307易苏老师处。
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
湖金沙金沙2004路线js5
2022年11月3日